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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BO2007072702H01整车故障设备平台和故障检测盒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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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2527 更新时间:2020年07月13日16:16:22 【打印此页】 【关闭】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就整车故障设备平台和故障检测盒采购项目,采用竞价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履约能力的供应商参与竞价。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整车故障设备平台和故障检测盒采购
2.
项目编号:COBO2007072702H01
3.
标的:

采购条目名称

品目

数量

竞价类型

预算金额(元)

整车故障设备平台和故障检测盒采购

新能源

1套

竞价采购

268000.00

注意事项:

1.采购进口产品的,以“财库〔2007〕119号文”和“财办库〔2008〕248号文”的相关规定为准。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

2.交货期、交货地点、技术要求、服务要求、售后要求、验收要求等内容详见竞价文件。

二、供应商资格及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国内独立法人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
2.  
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5.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三、供应商竞价程序及时间安排:

1.竞价程序:

(1)投标响应:具有投标权限且报名成功的供应商。

  

报名所需资料及其它:

1. 《投标报名申请表》(提供电子文档)(在www.cobo91.com下载);

2.按供应商资格及要求逐条准备;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4.上述报名资料必须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且必须装订成册(原件备查);

5. 报名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求是大厦西座20楼;

6.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网报详情请咨询:0755-33396388-0);

7. 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500元,标书售后不退。

(2)报价:投标响应的供应商,提供的竞价文件中的报价作为最终竞标价,不得修改或调整。
(3)确定竞价结果:采购人按照规定确定中标人。
(4)发布成交公告:代理机构发布中标(成交)公告。
(5)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成交公告公示期结束后,代理机构发放中标(成交)通知书。

2.时间安排:

(1)投标报名时间:2020年7月14日至2020年7月22日,每天上午0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投标报名开始时间即为公告开始时间和供应商提问开始时间);

(2)供应商提问截止时间:2020年7月17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3)采购人答疑截止时间:2020年7月20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4)截标时间:2020年7月23日 09:30(北京时间)(请在该时间前提交竞价文件至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求是大厦西座20楼,未提交竞价文件或迟到不能参与竞价)

四、竞价文件主要内容:

1.项目竞价文件由竞价公告、格式文件、合同条款和项目需求四部分组成。
2.
本项目采取公开竞价采购。允许采购人指定品牌型号公开竞价。
3.
竞价公告和竞价采购需求明细出现不一致时,按以下优先顺序解释:
(1)本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及要求以竞价公告为准,当竞价公告与竞价采购需求明细不一致时,竞价公告优于竞价采购需求明细。
(2)本项目对商品的数量以政府采购计划中的产品数量为准,竞价采购需求明细中的产品数量应与政府采购计划中产品数量相对应。

  

4.供应商按竞价应答文件格式要求填写响应内容并加盖单位公章。
5.
竞价文件中不得设定要求提供代理证书、制造商对项目的特定授权或者制造商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函等类似于特定授权形式的其他供应商资质要求。

五、竞价成交原则:

1.有效供应商及数量。  

有效供应商是指参加本项目竞价,且对本项目进行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有效供应商数量应不得少于3家,否则项目竞价失败并重新采购。

2.本项目成交方法采用最低价法,完全满足竞价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由评标专家按照最低价法,确定最低报价的1家为中标供应商。当最低报价出现有两家或以上供应商时,由评标专家根据商务和技术响应推荐1家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中标人并出具评标报告。
3.
诚信处理。 根据《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深财规[2017]8号)和《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操作细则》(深财购[2017]42号)对供应商诚信管理的规定,被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的供应商在采取价格评比(如最低价法或“N+2”法)的项目,最终报价在该企业最后一轮报价的基础上上浮不少于10%。

六、供应商实质性响应标准:

对供应商竞价应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进行评定,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应标将被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
1.
报价总价超过政府采购计划中的财政总预算,或者报价单价超过财政计划中对应的单项预算。  
2.
指定品牌竞价的,供应商响应的产品品牌为非指定品牌。推荐品牌竞价的,供应商响应的产品品牌不在推荐品牌范围内。
3.
供应商响应的产品数量违背政府采购计划中产品数量的。
4.
供应商响应的交货期长于本项目采购需求明细中约定的交货期要求。
5.
供应商响应的服务要求不符合本项目竞价文件中约定的服务要求。
6.
供应商响应的技术要求不符合本项目竞价文件中约定的技术要求。
7.
供应商应答文件中分项报价之和大于其竞价总价的。
8.
采购需求明细中未明确已取得财政部门等审批部门同意采购进口产品审批件的,供应商选用进口产品参与竞价。
9.
供应商未在截标时间内递交竞价文件的。

七、竞价争议的解决:

 

 

1.供应商竞价应答文件中分项报价之和小于其竞价总价的,竞价结果排序以竞价总价为准,若该供应商中标,以修正后的分项报价之和为成交金额并签订合同;
2.
质疑及其处理。
(1)提出质疑的应是直接参与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
(2)供应商认为竞价文件、竞价过程、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对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条、六十一条,按《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

实施细则》第六十二条和第六十三条要求,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3)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受理质疑后,将依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四条进行处理。

八、竞价有关情况处理:

1.项目竞价失败:若有效供应商不足3家时,项目竞价失败并重新采购。
2.
若最低报价供应商资格核查不通过,且该项目有效供应商在2家或以上时,由报价次低且符合项目资格要求的供应商中标,以此类推。
3.
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资格的,或者中标供应商的中标资格被依法确认无效的,按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五条规定重新组织采购。
4.
供应商竞价截止后撤销其竞价,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或者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按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四条处理。
5.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竞价文件(竞价公告、竞价文件)规定的要求诚信投标,并对竞价行为和结果承担法律责任。凡出现《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第七十九条、第八十一条、第八十三条和第八十四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将报主管部门处理。

九、合同履约:

1.中标人应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竞价文件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

3.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的合同必须遵守本竞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签订的合同实质性内容不得违背竞价文件确定的事项。
4.
《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规定: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中,未按本条例规定签订、履行采购合同,造成严重后果的,一至三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并由主管部门记入供应

商诚信档案,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以上千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资格,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以上千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并由市场监管部

 

 

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5.  合同签订后,采购人与中标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合同纠纷的,可向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市财政委员会)反映。
6.
供应商必须诚信投标,对项目需求进行实质性响应。采购人将组织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必要时,邀请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实施项目履约验收(或抽检),如未按合同履约,将按上述第6条规定进行处理。

十、重要提示:

1.本项目竞价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币种均为人民币。供应商有义务在竞价活动期间浏览深圳政府采购网(cgzx.sz.gov.cn)、中邦国际招标网(www.cobo91.com)和(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在以上网站公布的与本次竞价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供应商。
2.
本项目采购需求明细中不允许要求原厂授权、授权代理证或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等内容,或与之意思相似的供应商资格要求。采购需求明细中如有出现以上要求,以本公告中的供应商资格为准。
3.
本项目不得以解释或说明的方式在竞价结束后修改竞价文件或应答文件内容。
4.
若后续出台的采购政策及相关文件对现有文件进行了调整或修改,则以新政策或新文件为准修改模板相应内容。

十一.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深圳市第二职业技术学校

地  址:深圳市光明区光侨大道3409号

联系方式:0755-29427903

十二.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深圳中邦国际工程科技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求是大厦西座20楼

联系方式:0755-3339638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乐小姐

电 话:0755-33396389

 

 

 

深圳中邦国际工程科技顾问有限公司

                                 2020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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