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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OBO210622-041H01-01深圳机场电动客梯车采购项目标段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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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点击次数:21890 更新时间:2021年08月12日16:18:15 打印此页 关闭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深圳机场电动客梯车采购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3台电动客梯车(设备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深圳机场需采购3台电动客梯车,包括2台5.8米全封闭式纯电动专机客梯车和1台4.4米纯电动客梯车,分为两个标段进行招标,每个标段各招选一家供应商,一家单位可同时参与两个标段的投标报名(标段一、标段二可兼投兼中)。标段划分情况如下:

    序号

    产品名称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规格

    备注

    标段一

    5.8米电动客梯车

    2

    详见招标文件

    标段二

    4.4米电动客梯车

    1

    详见招标文件

     

    2.2招标范围:标段一需采购2台5.8米全封闭式纯电动专机客梯车。具体技术参数以招标文件“第五章 供货要求”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至少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含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政府部门颁发的其他商业登记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须为拟投纯电动客梯车的制造商或销售代理商(证明文件:若为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声明,格式自拟;若为销售代理商,须提供拟投车辆制造商出具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同一品牌设备制造商和代理商或经销商同时参与投标的,仅接受制造商的投标);

    3.近三年有1台(含)及以上拟投纯电动客梯车的有效销售业绩,有效销售业绩指(同时满足下述要求):

    (1)合同签订时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

    (2)合同业绩内容:拟投纯电动客梯车的销售业绩;

    (3)业绩证明文件:合同关键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和相关证明材料。其中合同关键页须体现合同双方、合同签订时间、合同内容、业主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合同内容,若合同关键页无法全部体现相关内容,须提交项目业主证明文件(须体现业主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加盖业主公章),以上材料须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视为无效证明文件;

    4.投标人拟投纯电动客梯车须与中国民用航空局《民用机场专用设备通告信息表》内容一致(证明材料:拟投车辆《民用机场专用设备通告信息表》截图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挂靠、转包或分包。

    4.投标登记

    4.1 请投标人于2021年08月13日09:00:00至2021年08月19日17:0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登记资料在/进行投标登记或将登记资料传真至 /进行投标登记或将登记资料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8410307004@qq.com邮件进行投标登记。

    登记资料包括:

    营业执照、若为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声明,制造商唯一产品代理授权书、若为销售代理商、须提供拟投车辆制造商出具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业绩证明文件、拟投车辆《民用机场专用设备通告信息表》截图、企业法人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以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手机、电话、传真以及电子邮箱等)。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8月13日09:00:00至 2021年08月19日17:0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求是大厦西座20楼深圳中邦国际工程科技顾问有限公司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和技术资料押金(含手续费)后 2日内寄送。

    5.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至(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9月02日09时30分,地点为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求是大厦西座20楼第二会议室 。

    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月**日**时**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深圳市交易集团深圳阳光采购平台(https://www.szygcgpt.com/)和深圳中邦国际招标网(http://www.cobo91.com/)(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构:

    深圳中邦国际工程科技顾问有限公司

        址:

    深圳宝安国际机场信息大楼542

        址:

    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求是大厦西座20楼

        编:


        编:

    518000

    联 系 人:

    居先生

    联 系 人:

    刘发  莫静苇

        话:

    0755-23452320

        话:

    15013736174/0755-33396388-231/33396388-237

        真:


        真:


    电子件:

    286296122@qq.com

    电子件:

    84103070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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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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